2021-10-13
各项目承担单位:
现将浙江省 2021 年第一批省级新产品试制计划(乐清部分)转发给你们,请你们按《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下达 2021 年省级新产品试制计划(第一批)的通知》文件的规定认真组织实施,并及时将项目执行情况报送我局。联系电话:61510571。
(此件公开发布)
2021-10-13
各项目承担单位:
现将浙江省 2021 年第一批省级新产品试制计划(乐清部分)转发给你们,请你们按《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下达 2021 年省级新产品试制计划(第一批)的通知》文件的规定认真组织实施,并及时将项目执行情况报送我局。联系电话:61510571。
(此件公开发布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