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-12-29
各市、县(市、区)科技局,各有关单位:
根据《浙江省重点企业研究院建设与管理办法》《浙江省企 业研究院建设与管理办法》《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 建设与管理办法》,在各设区市推荐的基础上,经评审、公示, 现认定“浙江省康基智能微创内镜器械重点企业研究院”等40家 省重点企业研究院、“浙江省正泰新能源高性能光伏电池组件企 业研究院”等203家省级企业研究院、“浙江省高泰智慧储能应用技术省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”等801家省级高新技术企业 研究开发中心。 希望各有关单位加强省级企业研发机构的建设工作,不断完 善组织机构、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,集聚创新要素,加大研发投 入,突破核心技术,提升创新能力,高质量完成建设目标任务, 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发挥引导示范作用。各级科技行政部门要 加强对省级企业研发机构建设的指导和服务,优化企业研发机构 布局,加快科技创新体系建设,落实创新强省首位战略,为打造 三大科创高地,推进高质量发展作出新贡献。
附件:
1.2021年新认定省重点企业研究院名单
2.2021年新认定省企业研究院名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