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2-02-18
各乡镇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,各有关单位,各有关企业:
为加快我市数字经济发展,推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,根据《乐清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县(市、区)创建财政专项激励资金激励政策(试行)》(乐经信〔2020〕26 号)、《关于进一步支持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》(乐委发〔2020〕66 号)文件精神,现组织项目申报工作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单位基本条件
(一)企业在乐清市依法注册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正常生产经营并依法纳税;
(二)项目均需在 2021 年度获得;
(三)企业最新亩产效益综合评价需为 B 或 B 以上;
(四)企业积极配合统计工作,根据要求在浙江省经信委数据服务平台(地址:https://www.zjidb.com)填报相关数据。
二、项目类型及奖励标准
(一)软件著作权奖励
企业获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,每件奖励 1500 元,每家企业最多奖励 1.5 万元。
(二)软件企业奖励
企业获得软件企业评估证书,或经省经信厅核定的软件企业,奖励 5 万元。
(三)软件能力成熟度认证奖励
企业通过软件能力成熟度 CMM(CMMI 集成)三级、四级、五级认证,分别奖励 15 万元、30 万元、60 万元。
(四)首版次软件产品
企业研发的产品被认评委省首版次软件产品的,奖励 50 万元。
(五)软件业务收入上规模奖励
年度软件业务收入(不含嵌入式软件)首次突破 200 万元、500 万元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,经税务部门认定后,分别给予不超过 5 万元、1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。
三、申报方式及其他事项
(一)请各镇街、部门积极组织辖区内企业进行申报。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登录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(http://reward.wenzhou.gov.cn/),注册后选择乐清地区,选择相关奖励项目按照指南进行申请,并提交相关材料。
前四类项目申报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21 日至 2022 年 3 月 6日,第五类项目申报时间 2022 年 2 月 21 日至 2022 年 3 月 20日,逾期系统关闭,停止受理。
(二)企业所获奖补资金总额以 2021 年度的地方综合贡献度为上限。
(三)联系方式
市经信局数字化推进科,电话:61522625;
为方便集中答疑,请添加 QQ 群 607210984。
(此件公开发布)